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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干部驻村联户扶贫的通知
2015-06-15 14:41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5〕34号)和《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0号)精神,我校拟选派驻村干部2-3人组成工作队(其中1人任队长、村第一书记)到“两联一包”工作帮扶村——铜川市宜君县太安镇范寺村,开展联户扶贫等工作。为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经校党委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二)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四)处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均可报名参加; 

(五)45岁以下新近提拔和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专业技术特长的优秀干部优先选派; 

(六)担任工作队队长、村第一书记的干部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驻村时间 

2015年6月底开始,一般为一年,在基层工作时间全年不少于220天,期满压茬轮换,鼓励期满连任。 

三、主要任务 

驻村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入帮扶村党组织,参加帮扶村党组织生活,驻村工作队队长兼任帮扶村第一书记。 

驻村工作队的重点任务是做好学校领导和干部联户扶贫的联络协调和管理服务,参与扶贫开发等各项工作。具体任务是:协助组织开展贫困户核查认定、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学校落实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协助制定并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协调落实并指导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协助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宣传并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第一书记在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意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主要职责任务是: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四、有关待遇 

(一)干部驻村期间,原工资、绩效及其它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保留编制、职级,并享受驻村生活补助; 

(二)驻村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学校为其办理驻村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同等条件下,驻村干部优先晋职晋级。 

五、选派要求和方式 

(一)选派驻村干部是锤炼党性、改进作风、增长才干的有效途径。驻村干部将肩负联户扶贫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重任,关系到驻村工作的成效和学校的形象,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二)主要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审核后,提交校党委研究确定人选。请报名干部填写《陕西省省级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于6月16日17:30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陕西省省级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 

联系人:吕军战 

联系电话:88166010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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